各二级学院:
为了扎实开展学生心理帮扶和心理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心理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生处决定组织开展心理回访约谈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约谈时间:3月12日—3月31日
二、约谈地点:各二级学院自行安排
三、约谈人员:由心理教育科老师承担
四、约谈对象:2014级测试结果显示一类学生
五、几点要求:
1、讲求方法。在通知学生时,可告知本次谈话是学生处了解新生学习、生活适应的状况,是随机抽查,避免学生有抵触情绪。
2、注意保密。约谈室要整洁安静,约谈期间不受干扰。此项工作事关学生隐私,请各二级学院务必派专人负责,不得让学生干部代劳。对于被谈学生的信息等,各二级学院要严格保密。对于工作不负责任引发的不安全事故,学院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有序进行。为了确保约谈工作的高效顺利完成,如遇学生有课,顺延安排晚自习进行约谈,请各二级学院在约谈时间内逐一通知学生。
4、确保实效。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足量参加约谈,不能出现缺谈和漏谈现象。
附件:跟踪回访约谈安排时间表
序号 |
院 别 |
回访日期 |
回访人数 |
备注 |
1 |
化工学院 |
3月12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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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师范学院 |
3月16日、17日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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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仪祉农林学院 |
3月18日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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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建筑学院 |
3月19日、22日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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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财经学院 |
3月23日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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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子信息学院 |
3月24日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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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机电学院 |
3月25日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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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医学院 |
3月26日、29日、 30日、31日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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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