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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十佳心理委员”通知

2019-09-28

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十佳心理委员”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发办:

为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队伍建设,表彰工作突出的学生心理骨干,树立心理委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广大心理委员共同进步,我院将举办2018—2019学年“十佳心理委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9月24日——10月15日

二、评选对象:2018-2019年度担任班级心理委员职务的在校生(以2018级为主)

三、评选条件:

1.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2.能够认真履行班级心理委员的职责,主动在班级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3.及时发现并主动帮扶有心理困惑的同学,是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工作的得力助手;

4.配合并积极参与学院开展的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在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宣传季中有突出表现;

5.在心理协会发挥骨干作用,积极协助心理老师开展工作,主动传播心理健康知识,策划、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有突出表现。

6.本年度心理委员能力提升培训考核合格。

四、评选环节及流程:

(一)择优推荐

1.推荐人数。各二级学院根据班级心理委员的日常工作表现和考核情况,推荐限定数量(附件1)的优秀心理委员参加学院评选。

2.推荐方式。填写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十佳心理委员”申报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将以上资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1084258859@qq.com.

3.截止时间。10月15日下午5:00之前。

(二)综合评定

1.评定方式。总分=“心理助友典型案例”

2.奖项设置。总分前10名授予“十佳心理委员”荣誉称号。

五、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到班级心理委员在推进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务必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严格把好推荐、审核关口,不得敷衍从事,简单应付。

2.内容真实。推荐材料和风采展示的内容要按照实事求是的态度,做到真实可靠,不能胡编乱造,甚至抄袭。一经发现伪造,取消评优资格。

3.客观公正。为充分发挥评优树模的激励作用,推荐评优过程必须秉持客观真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联系人:苏晓奇 手机:13892080297 )

 

附件1:各二级学院推荐评选“十佳心理委员”人数

附件2:咸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十佳心理委员”评选申报表

附件3:咸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2019学年“十佳心理委员”申报汇总表

 

   学生处

                                           2019年9月26日

 

 

 

 

 

附件1:

各二级学院推荐评选“十佳心理委员”人数

学 院

人 数

学 院

人 数

师范学院

4人

医学院

3人

机电学院

1人

汽车学院

1人

建筑学院

1人

电子信息学院

3人

财经学院

2人

化工学院

1人

仪祉农林学院

1人

民族文化艺术学院

1人

心理协会

1人

 

 

 

 

 

附件2: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82019学年“十佳心理委员”评选申报表

学 院

班 级

(照片)

姓 名

性 别

担任职务

任职时间

 

 

 

 

发办

 

 

                                       (签章)

      年 月 日

学生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1:“先进事迹”简要概括;

注2:此表后附三个典型心理助友案例(略隐私)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82019学年“十佳心理委员”评选心理助友典型案例

心理助友典型案例一(700字以内):

心理助友典型案例二(700字以内):

心理助友典型案例三(700字以内):


附件3: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82019学年“十佳心理委员”申报汇总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专业班级

职务

备注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