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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生开展心理问题排查的工作方案

2019-12-01

关于对新生开展心理问题排查的工作方案

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工作是教育部规定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五位一体工作格局中的重要内容之一,该项工作事关校园的安全稳定和学生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学生的心理危机预防工作,决定对全院新生开展心理问题排查摸底,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排查摸底,尽早发现新生中已具有较为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或存在心理危机倾向的异常学生,以便及时启动“上下联动”和“学校+家庭+医院”的心理危机预警和预防工作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消除安全隐患。

二、时间范围:9月27日——10月20日

三、排查范围:2019级全体新入校学生(含转段返校生)

四、排查重点:

1.曾患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疾病,处于服药康复治疗过程之中的学生;

2.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近亲中有自杀者的学生;

3.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

4.有特殊家庭成长经历,包括单亲、父母离异、留守、寄养等情况的学生;

5.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6.遭遇过突发事件(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遇性危机、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7.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五、排查方式及要求

   排查采取个别谈话、日常观察和调查了解相结合的方式。

(一)个别谈话

个别谈话是排查的主要工作方式,具体有以下要求:

1.新生辅导员必须要和所带的每一名新生进行面谈交流,谈话时间不少于5分钟,通过谈话了解该生的基本情况和心理状态,观察其行为反应及表现,参照常态指标,作出初步评估。

  2.个别谈话时间、地点可自由灵活,一般原则是不影响学生的正常上课和作息;谈话内容可以从学生的家庭、学习、入学适应、宿舍关系等情况切入;语言要有亲和力,尽量消除学生的戒备心理。

3.要做好谈话记录,尤其是排查重点对象的记录务必客观、详实。

4.发现存在异常表现,要进一步全面了解,充分掌握相关情况。

5.谈话过程和内容要做好保密。

(二)日常观察

日常观察是排查的常规工作方式。

1.新生辅导员要结合日常生活和班级管理工作过程,如班会、宿舍检查等,在与学生接触的时候,通过观察其言谈举止等表现,了解其基本情况,然后依据常态指标,做出初步评估。

2.若发现存在异常表现,要进一步全面了解,充分掌握相关情况。

(三)调查了解

调查了解是排查的重要补充方式。

1.新生辅导员对存在异常行为表现的新生,必须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了解,尽可能掌握充分、详实的资料。

2.调查了解可深入宿舍,通过与该生关系亲近或经常接触的同学,详细了解该生情况。

3.调查了解要做好详实的谈话记录。

4.调查过程要注意方法,同时做好保密工作。

六、检查督导

排查期间,心理教育科专业老师深入二级学院,检查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对新生辅导员进行专业化指导。

七、注意事项

1.排查过程中,要做好关怀、保密工作,谨防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2.对排查出的新生,要填写好排查情况反馈表(见附件),及时报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科。

3.排查要注意时效,发现一例,报告一例,不得延误。

4.各二级学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联系人负责本学院项工作的组织和联络。

(联系电话:33681498  

联系人:  苏晓奇    13892080297)

                               学生处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