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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心理健康教育协会”的通知

2013-03-15

各系学工办:

为全面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和朋辈群体的支持力量,学院决定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协会会员

各系学工办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确定一名辅导员担任协会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同时兼任心理健康协会联络员;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在每班推选1名同学为协会会员,同时兼任该班心理健康委员。会员人选从班干部范围内产生为宜,并应具备如下条件:

1.个人综合素质高,组织纪律性强;

2.群众基础好,在班级有较高威信;

3.语言表达能力强,有亲和力;

4.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

5.思维敏捷,具有一定的活动组织能力;

6.性格开朗,乐群善导,热心公益,乐于助人。

二、几项要求:

1.推选时间为2013年3月18—19日。

2.请各系于3月19日18:00以前将推选结果报心理教育科(院务楼606室)。

附: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会员推荐表

学生处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