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职院2018级新生心理健康
测评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按照陕西省委高教工委有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安排,决定在我院2018级新生中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1.组 长:郭瑞礼
2.副组长:杨进
3.成 员:各二级学院学发办主任和新生辅导员(班主任);心理教育科全体工作人员及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学生干部。
4.成立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心理教育科,苏晓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测评范围
全院2018级入校的新生(含联办返校生)
三、组织工作
1.测评工作在省委高教工委安排部署下进行,由陕西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全面指导,学院心理健康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心理测评工作办公室具体落实。
2.采用心海导航心理健康测评管理系统实施测评,技术支持由心理教育科老师具体负责。
3.各二级学院学生发展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学院全体新生以班为单位、在本教室内进行测评,新生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所带班学生的组织、纪律和考勤,填写好测试记录单。
四、工作安排
(一)测评准备阶段:(9月25日—10月12日)
1.心理教育科做好测评前期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包括:负责调试好心理健康测评系统,保证系统运行良好;在系统内建立好学院测评组织构架;培训指导二级学院将学生信息录入测评系统。
2.各二级学院学生发展办公室向各二级学院收集新生基本信息,并导入测评系统;配合心理教育科做好新生基本信息的整理和报送,确保信息规范无误、报送及时。
(二)实施测评阶段:(10月15日—10月24日)
1.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前的培训:施测前,由心理教育科组织各二级学院学发办负责人、心理健康老师、新生辅导员(班主任)及测评主试人员,对测评的意义、要求、程序及注意事项进行讲解说明,提高认识,掌握测评要领。
2.宣传引导:各二级学院在测评前须做好相应的宣传教育,引导新生正确认识心理健康测评,积极配合测评工作,保证测评的科学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3.实施测评:根据各二级学院新生情况编排具体测评时间,学生处抽调副科级以上干部协调指导测评工作(详见附件1)。
(三)约谈筛查阶段:(10月25日—11月9日)
1.分类整理测评结果:由心理健康测评系统管理人员对测评结果进行整理,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打印筛查出的心理问题学生测评报告,建立档案。
2.约谈心理危机学生:由心理教育科组织专业人员对筛查出的心理危机学生进行面谈,进一步核实情况,启动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
(四)撰写测评报告阶段:(11月12日—11月16日)
由心理教育科全面总结测评工作,完成测评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大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测评氛围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测评工作,配合学生处做好对主试人员心理测评基本知识的培训和普及,要切实加强对新生心理测评工作的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提高新生的心理健康意识。
(二)周密安排,认真部署,扎实做好心理测评工作
各二级学院要按照测评要求,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好本次测评工作的各个环节,在实施测评过程中,各二级学院主试人员要向学生讲明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心理健康测评工作。
(三)加强管理,严格保密,务必确保测评数据安全
为保证测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测评反馈的测评数据和结果由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老师负责接收,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测评结果。
学生处
2018年10月9日